品质消费促进乡村振兴 消委会率先助力消费扶贫

2019-02-27 17:03:5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全省乡村齐动员

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农村品质消费势不可挡。2018年,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消费者教育工作暨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的通知》和原四川省工商局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消费教育引导公益职责,联合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四川省供销社)、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同时,四川省消委会还立足职能,积极促进消费扶贫,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在四川开展了“寻找消费者最喜爱的农产品”活动。系列活动得到了各市州原工商局、消委会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经过精心组织和周密实施,在广大乡村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评价。系列活动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调动社会资源之多,在四川省消委会历史上实属罕见。如今在四川,让优质工业品下乡,让特色优质农产品进城,让“品质消费”扎根乡村,正在成为一场影响深远的乡村振兴行动。

2018年10月16日上午,眉山市洪雅县柳江古镇格外热闹,在四川省消委会指导下,由洪雅县政府、原眉山市工商局、眉山市消委会主办的“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启动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来自洪雅县15个乡镇的31家特色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加工企业,带着他们近百个品种的特色农产品,早早就来到了现场。看到这些平时难得一见的乡村宝贝,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川兴奋不已,边看边品尝边提建议出主意。为了将这些特色农产品顺利引入城市,活动邀请了当地知名度高、信誉好、致力于乡村发展的大型商场和超市参会,并组织部分商场超市现场签订了农商意向合作协议。

“农超对接”现场签约。

对此次“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原眉山市工商局和眉山市消委会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将活动具体化为“送‘三优’引‘三好’、识‘真伪’诉‘假劣’、讲‘品质’树‘标杆’”三项内容,旨在引导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品质消费,树立消费维权意识,同时督促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率队出席了启动仪式。看到富有成效的现场活动场景,肖向荣高兴地说:“‘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是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四川省供销社、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开展的一次全省性的消费教育和消费扶贫活动。柳江古镇是四川古镇的一个代表,希望活动可以打开一条通道,让更多人分享这里的自然美景和特色农产品。”

201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确定为年主题,并向全国消协组织发出“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倡议。此时,四川各地正在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原四川省工商局党组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四川省消委会结合四川实际,将“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作为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的四川版,从4月持续开展到12月。

肖向荣告诉记者,活动主要想达到3个目的:一是引导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帮助农村消费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辨真识假和自我维权能力,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督促涉农经营者切实树立诚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帮助有关经营主体将优质农产品引入城市,推荐给城市消费者,满足城乡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按照活动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活动、巡回宣传活动、积极推动优质工业品下乡和优质农产品进城、召开工作座谈会或举行大家谈活动、发布关于涉农商品的消费提示、举办有奖知识竞赛六项内容。四川省消委会、四川省供销社、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4家单位各有任务,分工合作。

活动明确要求要突出活动的公益性质,各地消费者组织对参与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积极引导。所有参与活动的企业必须签署由四川省消委会统一制作的承诺书,并在四川省消委会官方网站“四川315消费维权网”、官方微信“四川消费者之家”及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先后在中央、省市媒体上刊播次数超过1600次,宣传教育覆盖总人数超过1119万人。活动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超过97万份。宣传咨询活动引起了农村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参与现场咨询和投诉达数万人次。

活动期间,全省各地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省供销合作社四川特产购物中心、“云背篓”电商平台、省电信线上益农服务网和线下益农服务社、省移动“和生活”电商平台(和小宝)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积极面向农村开展“优质农产品进城”活动。

据统计,3家合作单位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实现优质消费品下乡总销售额33648.1万元,其中线上销售3190.2万元,线下销售30457.9万元;特色农产品进城总销售额87788.5万元,而15%的特色产品来自贫困地区。其中,四川省供销社所属四川省农产品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特色农产品进城销售额5.4亿元,45%来自贫困地区。

各地消委会下乡助农

据介绍,全省21个市(州)消委会对活动积极响应,迅速组织落实。成都、雅安、资阳、自贡、遂宁、巴中、达州、乐山、南充、德阳、内江、眉山、广安、广元和阿坝州,相继举行了隆重的活动启动仪式。

为了达到活动目的,各地消委会主动与当地供销社、移动、电信等合作单位衔接,精心选择活动地点,周密筹划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活动中广泛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农村消费教育指导手册》等宣传资料,现场播放识真辨假视频,设置专门咨询区域接受群众咨询,引导督促乡村经营者诚信经营。同时,通过组织优质农产品展示、邀请知名企业参与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搭建城乡消费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优质工业品下乡和特色农产品进城。

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一场别开生面的研讨会拉开了活动序幕。2018年6月15日,成都市消协结合“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主题,召集四川农业大学、电商企业代表及部分农业从业人员,在温江区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都市消协秘书长庄卫兵、温江区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绍发、四川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张社梅、公证员代表王小平等,分别围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公信消费体系”“公证引入、产销对接与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等主题进行了研讨。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邓谊(右二)现场观展。

2018年9月28日上午,原成都市工商局、原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原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寻找优质成都造”活动正式启动。在温江区富农开心田园举行的启动仪式上,四川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张社梅现场为农户和高校师生普及科学知识。成都市消协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和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苏宁易购、成都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春知社猕猴桃园、大西南茶城等近20家优秀本土企业品牌组成了优质产品展示区,为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搭建了交流平台。

阿坝州结合州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要求,联合阿坝州供销社、中国电信阿坝分公司、中国移动阿坝分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积极行动,因地制宜展开活动。截至2018年底,全州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1次,宣传展示农产品500多种,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播放宣传片和科普视频300次(条),参与游客达1万余人次。

2018年5月23日,雅安启动“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活动期间,全市通过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四川特产购物中心、“云背篓”电商平台,线上销售农产品达2000万元,优质消费品下乡线上销售达200余万元。通过电信和移动的渠道,实现优质消费品下乡线上销售额150余万元;帮助贫困村把优质农产品推荐给城市消费者,实现线上销售额330余万元。雅安牛背清泉水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响应活动的号召,大力推行消费扶贫,受到广泛好评。

2018年5月24日,自贡在大安区牛佛镇开展了以“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为主题的巡展宣传活动,宣传中重点提醒老年消费者注意专家讲座、名医义诊、免费体验等销售陷阱,同时还开展了优质农产品进城活动。自贡苏宁易购等3家参加巡展企业,活动当日就销售优惠优价商品近万元。

2018年6月27日,德阳举行“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走进旌阳”大型主题宣传活动。22家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借助相关企业的线上与线下销售渠道,将本地优质农产品信息主动推介给城市消费者。据不完全统计,线上销售优质农产品约27.3万元,线下销售达1717.9万元。

2018年6月28日,达州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册),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活动充分发挥供销社、移动、电信、联通的线上与线下销售渠道作用,组织25家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和5家农资产品经营企业参加了“优质农产品进城”活动。

乐山市消委会专门组织市供销社、市中区消委会、市中区供销社、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活动准备会,对“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系列活动进行部署。2018年6月29日,在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举行了启动仪式。珍奥集团、大众电器等企业应邀参加活动。现场开展了优质家电产品下乡展示,省、市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远程医疗服务。活动期间,全市组织街道宣传活动18次,发放宣传手册、资料共计12500余份,张贴宣传画册240余份。整个活动覆盖全市乡镇社区达80%。

2018年7月26日,内江“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启动仪式在隆昌市界市镇高铁广场举行。活动期间,全市组织发改、质监、司法等21个行政单位和电信、移动、供电等215户企业参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1万余份,发放《农村消费教育指导手册》《老年消费教育手册》5000余份,通过移动终端发送短信2万余条,制作宣传展板94块,接待群众咨询2.98万余人次;对界石竹笋、资中血橙、田家紫皮大蒜等正在申报或拟申报地理标志商标进行调研规划;积极促进优质农产品进城,共推荐6家企业参加“2018年消费者最喜爱的农产品活动”评选。

2018年9月18日,广安举行“品质消费,振兴乡村——走进前锋”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册),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17家企业展示了特色产品及服务。在“优质农产品进城”活动中,积极推荐广安特色盐皮蛋、广安柚花茶等特色农产品,助力农民致富增收。

2018年9月24日,南充“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走进顺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15家企业参加活动,向农村消费者展示了各自的特色产品及服务,引导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品质消费。开展南充“优质农产品进城”活动,向“云背篓”电商平台推介蓬安河舒豆腐、阆中醋等。

2018年10月12日,广元在青川县青溪古镇开展了“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集中宣传活动。在整个活动期间,全市共制作标语220余幅,展板24张,印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剑阁县、昭化区消委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剑门豆腐、紫云猕猴桃等名优农产品展销活动。旺苍县、朝天区、利州区消委会集中开展了“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宣传和农产品展销活动。

2018年10月27日,宜宾在高县沙河镇启动“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委会会长刘岗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现场对高县工商局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中,发现和培育的5家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示范商家进行了授牌。活动当天,还举行了宜宾优质农产品营销电商平台宣传展示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委会会长刘岗(左一)出席活动并现场观展。

2018年11月15日,资阳举办“品质消费 走进百威”消费体验活动。60余人组成的“品质消费”体验团,参观了百威产品生产、包装、检测、水处理等各生产环节。活动期间,资阳市消委会还先后到雁江区、乐至县、安岳县走访调研了四川临江寺味业有限公司、四川通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考察了“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推荐巡回宣传点,发放宣传教育指导手册,开展现场宣讲动员。

消费扶贫的生动实践

四川省消委会将“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其间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和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在四川开展了“寻找消费者最喜爱的农产品”活动,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和唯品会共同实施“唯爱助农”公益项目,动员全省消费者组织推荐地方优质农产品,最终促成唯品会率先建立了“唯爱助农·四川馆”,并于2019年1月17日成功上线。

据统计,截至2019年2月22日,“唯爱助农·四川馆”总访客数达到63455人次,总浏览量81416人次,总下单数1191单,帮扶贫困家庭3000个,帮扶贫困人口1万余人,涉及四川8个贫困城市和8个贫困县的500个贫困村。

据介绍,“唯爱助农”消费精准扶贫是唯品会的公益品牌项目,其特色是发挥电商的平台和渠道作用,增强贫困地区脱贫的内生动力,在质量第一、对消费者负责的前提下,坚持扶贫导向,对来自贫困地区的农产品给予开店、平台流量优惠和店铺运营培训。

2018年6月,四川省消委会联合中国消费者报社和唯品会,在四川策划并实施“寻找消费者最喜爱的农产品”消费精准扶贫活动,积极动员全省各市(州)消委会推荐当地优质农产品参加。最后,经过各地层层筛选和推荐,首批上报企业和经销商共达60家,无论是推荐农产品数量还是品种,都位列全国之首。

12月13日,唯品会挑选出首批具有互联网在线售卖潜力的31个农产品,在成都召开现场选品会,肖向荣秘书长、候芳副秘书长、消费指导部颜建国主任到会参加比选,最后筛选出首批7个品牌、30种优质农产品进入唯品会平台销售。四川省消委会高度重视,此前专门向全省消委会发出《关于召开四川农产品扶贫馆现场选品会的通知》,动员各市(州)消委会积极联系商家,鼓励自愿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要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打通供应链条,拓展销售途径,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

2019年1月17日,“唯爱助农·四川馆”正式上线。在成都举办的上线仪式上,《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辑杨力军表示,“寻找消费者最喜爱的农产品”活动是对该指导意见的先行先试、大胆实践。

面对出席活动的中国消费者报社、四川省网信办、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肖向荣欣慰地说:“在本次活动中,四川省消委会从消费者对安全放心农产品和美好生活的需求出发,结合国家重点战略与补齐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经营短板的现实需要,找到各方结合点,广泛寻找具有市场潜力的特色农产品,促进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推动农村、农民脱贫致富,是一次消费扶贫的生动实践。”

仪式完毕后,肖向荣立即召集相关企业座谈,要求参与企业必须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把质量关,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农户等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

农村消费者获实惠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村消费环境不断优化,但相比城市消费者,农村消费者更容易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和不法经营者的蒙骗。

在“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活动中,针对农村消费者消费知识欠缺、风险防范意识差、维权意识淡薄、维权渠道不畅等突出问题,各地消委会结合“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和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在乡村开展了基层行巡回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同时化解了不少消费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3月6日,消费者陈先生在德阳什邡市某农机销售店花费2900元购买了一台农用电动铡草机。清明节前夕,其妻刘女士在使用时,右手食指被绞断,无法手术接活导致肢体残疾。购买电动铡草机,原本是为了减轻妻子的劳动强度,没想到却因此落下终身残疾,陈先生感觉很憋屈,认为农机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多次找到农机店负责人要求赔偿损失,均遭到拒绝。如果通过打官司解决,必将付出高额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对本就困难的家庭无疑雪上加霜。

就在陈先生一筹莫展之际,德阳市消委会开展的“品质消费 振兴乡村”宣传活动巡展来到什邡。陈先生回家仔细阅读了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散发的宣传资料,了解到可以通过向消委会投诉维权。3月30日,陈先生来到什邡市消委会投诉,请求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什邡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考虑到陈先生家住农村且要照顾妻子,来往多有不便,于是会同什邡市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驱车前往陈先生家中,现场了解陈先生妻子伤势,查看电动铡草机,叮嘱陈先生保存好购物、医疗等相关凭据。

随后,什邡市消委会一行又立即前往农机销售店,查看了经营者尚在销售中的同款同型号电动铡草机,发现该款铡草机无警示标志、无使用说明,且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缺陷。这款机器结构简单,由电机带动刀头高速旋转实现铡草。高速旋转的刀头十分危险,但使用者将手伸进机器喂草时由于视线受阻,看不到刀头,存在安全隐患,而该机却没有任何保护装置,设计上存在缺陷。

什邡市消委会认为经营者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应当予以支持。4月10日,经什邡市消委会调解,农机店赔偿陈先生妻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5万元,现金当场付清。至此,一起因农机致残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无独有偶。8月3日,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树苗种植农户姚先生向仁和区消委会投诉,上月他在仁和第一农贸市场的一家农资公司购买了“辛硅则”复混肥料,对种植的蓝花楹树进行施肥,没想到施肥一个月后出现烂根、破皮甚至部分死亡的情况,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蓝花楹是观赏、观叶、观花树种。攀枝花市为了加快建成“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实施了花城新区建设,着力彰显“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的特色魅力,以行道树为景,以景命名街道,如蓝花楹大道、刺桐花路、风铃花街等。当地村民种植蓝花楹等,也成为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渠道。

仁和区消委会认识到,农资化肥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消费纠纷,不仅关乎农民合法权益,更是农民致富、乡村振兴的大问题,务必高度重视。在区农牧局土肥站、区林业局等成员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下,工作人员通过认真分析化肥采购、使用等细节,认定化肥外包装上无相关使用说明,且商家也未向农户告知使用方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经过调解,双方于11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由商家补偿农户2.6万元,然后再自行向厂家追偿。(本版图片由四川省消委会提供)一鸣 颜建国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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