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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五年来检察机关创新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2019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检察和解案件6000多件,其中超过60%的案件达成和解后即时履行,成效显著。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肖正磊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说,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中的一种工作方法。民事检察和解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共同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观、检察观的具体体现。
肖正磊说,民事监督案件往往诉讼周期长、当事人对抗性强、风险隐患大,是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检察机关除了要依法作出监督或不监督的决定,还要切实肩负起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
“因此,民事检察和解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也是对检察履职‘从政治上看’的生动诠释。”肖正磊说。
近年来,最高检积极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能动履职,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调查核实、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借助法院、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方力量,积极促成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帮助各方找到利益的平衡点,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维护好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