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资料图)
实习生 程雨怡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山东济南一名女子称试穿牛仔裙撑破后,无奈以351元买下。此事引发网友关注。律师认为,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刘女士购买的牛仔裙
据当事人刘女士称,自己在试穿裙子往上提时,裙子从前面口袋处撕裂开,店员要求自己以8折351元买下。回家后,刘女士检查裙子发现,该裙子布料透光,且很容易被撕烂。她觉得该商品质量有问题,遂向12315平台投诉。
该事件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试穿就破,十有八九是质量问题,建议检测布料经纬线拉力强度并依法维权;还有网友分享自己的经历称,自己将当天购买的牛仔裤放入洗衣机清洗后发现,布料被洗得支离破碎,“第二天拿去找商家,商家二话没说就给退了”。
那么,在店内试穿衣服导致衣服破损,消费者是否负有责任?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杨旸律师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从该事件来看,如果销售者出售的商品确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试穿时破损,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有意将质量有问题的衣服提供给消费者试穿,导致衣服破损,并要求其购买,则涉嫌存在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图片来自于网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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