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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6月9日讯(记者 舒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井新村2505-003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9#楼(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建设单位为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华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该工程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9#楼南侧单排扣件式脚手架已搭设到二层,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2.0.3条的要求;9#楼南侧脚手架未设竖向剪刀撑,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4.4.7条的要求。
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2条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均为强制性条文,造成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职权编码为C1667000A020的裁量标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给予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井新村2505-0031地块的案名是“龙樾天元”(备案名:龙樾雅苑),1#至8#为商品房,预售证发证日期是:2022年7月12日,批准销售套数为440套,截至目前已签约101套;9#楼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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