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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原标题:少年刺伤霸凌者国家赔偿增至22万
刺伤霸凌者少年爷爷称将继续申赔,提出复议申请两个月后,5月29日,湖南吉首“刺伤霸凌者被羁押336天”当事少年小蒋收到湘西州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维持此前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同时将人身自由赔偿金调整为14.6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调整为7.33万余元,合计22万余元。对于小蒋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启动追责程序,处理原故意伤害案件的办案人员”的请求,湘西州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属于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事项,“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在赔偿程序中不予审查正确”。30日上午,小蒋的爷爷蒋佑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将继续向湘西州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因为这起错案,孩子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了,”蒋佑华称。
此前,2023年2月10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小蒋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87万余元,总计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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