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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梅)2月23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规范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科技厅组织对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了重新申报认定,在全省设立27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促进技术供需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工作,包括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等。省科技厅是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省技术转移中心负责认定登记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全省登记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及时、准确、安全向“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上传。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资格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技术合同登记主体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核,以及登记和统计工作,同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