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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1月15日电 (林盈、实习生刘娜)土地、矿产、森林、海洋……丰富的自然资源是我国的生态优势,守好生态功能“红线”将其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但在一些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足。在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福建省人大代表、安溪县祥华乡东坑共赢茶业合作社理事长张顺儒就此提出了有关建议。
福建省人大代表、安溪县祥华乡东坑共赢茶业合作社理事长张顺儒。受访者供图
张顺儒介绍,在实地调研中发现,部分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在划定时是委托第三方执行,没有现场调研、核对的“纸上谈兵”、缺少广泛征求意见环节,导致划定部分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涉及重点项目规划用地、人口集聚村落、人工商品林地,甚至部分划定区域为道路等不具备强制性保护条件且不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的地块。
张顺儒指出,目前,生态保护红线缺少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但不规范的红线划定限制了一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乡村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项目的报批和建设,需加紧出台相关办法,解决问题。
如何划好生态保护红线,在保护好生态资源的同时让乡村振兴建设有的放矢?张顺儒建议,在红线划定时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科学评估,校核前期划定成果,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对生态保护红线前期划定成果不科学部分应从速校核调整;基于调研,适当放开对乡村振兴项目、乡村旅游发展项目、民生工程、道路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限制;建议成立联合办事窗口,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便于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