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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三明中院)举行执行保险救助款集中发放活动,为32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保险救助款共计37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展现人文关怀。
据悉,本次执行保险救助对象主要为涉民生案件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旨在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压力,让其感受到司法温暖。为破解执行不能的困境,2018年以来,三明中院与三明人保财险公司合作,推行“执行+保险”工作机制,对执行不能并且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运用执行保险救助资金进行救助。截至目前,该院已为226名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保险救助,共计发放救助款202万元。
下一步,三明中院将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积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积极拓展救助渠道,帮助更多的困难申请执行人渡过难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温度”。(张天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