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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8日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21年度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日前出炉:优秀等级设区市为九江市、抚州市、鹰潭市、吉安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宜春市、新余市,良好等级设区市为上饶市、萍乡市、南昌市。
今年7月,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各设区市自评总结基础上,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组织开展了核实核证工作。据悉,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设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在考核“指挥棒”的影响下,2021年,全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等新“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系列成效。
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下降3.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1%;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5%,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质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标准,全省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省累计建成城镇污水管网2.3万余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7%,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中心城区原生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零填埋”。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方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推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2021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00余件,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423件。(全媒体记者卞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