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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沈阳公安交警推出 “交通事故线上处理平台”,并于当天在浑南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张士开发区率先投入使用,未来将逐步扩大使用覆盖范围。
依托手机短信链接功能,实现事故“便捷化”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须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报警手机会收到一条沈阳公安交警发来的短信链接,点击该链接即可直接进入“交通事故线上处理”平台程序。
依托远程视频处置功能,实现事故“一体化”处理。事故线上处理民警可在不到达事故现场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视频功能完成现场勘查、查询查证、调查询问、责任认定等事故处置工作,并对整个处置流程全程录音录像,固定交通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
依托“文书推送”功能,实现事故“一站式”处理。线上处理民警远程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推送至当事人手机端,并由当事人在手机端签收。同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还将上传保存至“云端”,事故当事人可以随时下载打印,实现了交通事故法律文书的“数字流转、高效推送、长效保存”。
依托“证据转递”功能,实现事故“一条龙”处理。事故线上处理民警在完成交通事故处置和认定等工作后,可将相关证据一键转递至保险公司查勘定损部门,实现相关证据的“快速转递、协同共享”。
目前,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开通了“在线理赔系统”,能够信息共享,事故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即可实现“交警定责、保险定损”的闭环式服务。
该平台依托短信链接接入、远程视频处置、法律文书推送、证据平行转递四大功能,全力打造道路交通事故“便捷化”“一体化”“一站式”“一条龙”处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安交管智能化水平,助力城市道路交通缓堵保畅,为市民群众处理交通事故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