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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是人生前对自己财产分配的一种方式,这样死后继承者就不会因为遗产的问题而闹得不可开交。有些人立了遗嘱,又担心它的效力问题想要去公证。那么,立了遗嘱必须要做公证吗?
不是的,公证完全凭遗嘱人自己决定,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有效力,只是公证的遗嘱在各种形式的遗嘱里,法律效力是最高的,遗嘱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在遗嘱人去世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去世前,觉得遗嘱内容欠缺或者不想立遗嘱,遗嘱人也可以随时更改或撤销遗嘱,
2、遗嘱是遗嘱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干涉、强迫遗嘱人订立遗嘱,也就是说,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威胁强迫作出的遗嘱是无效的。如果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在遗嘱上签名。符合这些条件遗嘱就有法律效力,为了使遗嘱效力更强,您也可以去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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