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远山谈法
编辑|远山谈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久前,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
画面是在一所学校女厕内,一位女生低着头站在角落。
刚开始时网友还没有发现不对劲,但下一秒,女孩就被一脚踹倒在地。
还没等网友们反应过来,迎接视频里女孩的又是一顿暴打,
三名女生包括拿着手机录像在内的的四人对其进行了长达七分多钟的殴打和语言羞辱。
其中最让人感到愤怒的是,视频的录制者将手机举到女生脸前,
在接下来的四分钟内对其面部扇了89个巴掌!
一番侮辱性的言论更是让人感到不适:
“别动,叫你别动了,再动再扇。”
“让你哥打我,你连爹没有,你哥还敢吗?”
“你找人来动我试试,看我能不能不打死你。”
还有一些污言秽语实在不能在这里体现。
随后,迎接女孩的又是众人的拳打脚踢。
全程,被害人不断求饶,但换来的是其他人的耻笑。
随后,施暴者将她那打得又红又肿的脸拽到镜头前,开始讲社会语录。
一连串令人不适的言论说完,施暴者竟又以“手被打疼了”为理由,要求女生向自己道歉!姜文导演的影片桥段照进现实,无比讽刺,无比恶心。
本以为对女孩的殴打到此为止,结果它们又开始逼迫女孩抽烟,若是不从就又是一顿打。
接着,又有一名施暴者拿起垃圾桶倒扣在女孩头上,女孩被秽物挂了满头。
七分多钟的视频包含了四名施暴者对女孩从头到尾的欺凌,也让众多网友第一次深切体验到了不同于以往文字描述的校园霸凌。
视频一经流传,瞬间引爆了网络。
此般行径使网友立刻对其展开炮轰,还有一些网友对其中的当事人展开了人肉搜索。
“有娘生没娘养的小混混,别让我遇到你。”
“学校干嘛吃的?这么长时间,声音这么大都没人来看看?”
“毫无人性!建议判刑送监狱,这种败类将来如果进入社会实在可怕!”
眼看事情越闹越大,当地有部门在调查后即刻发出回应:情况属实,已对涉事学生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
广大网友在看到下发的情况通报后纷纷表示:
“不能只批评教育!惩罚应该严厉!”
“这要是我女儿,赔多少钱都不行,要怎么打过来的怎么打回去。”
事件发生后,据女孩家属透露,这已经不是女孩第一次被霸凌了。
前面还发生三次,对比这次只重不轻。
女孩家属报警,随着事件发酵,官方的情况通报下发,
当几名施暴者被依法带走讯问时,其家长才赶忙匆匆来到医院探望女孩。
随后施暴者家长提出7万元和解,但被女孩家属当场拒绝。
几天后女孩的妈妈发布视频,先是感谢了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关注,也提到自己“在得知此事后已经两天没有睡觉了”。
作为孩子母亲,在丈夫因病去世后,一直是自己独自抚养孩子。
母亲无微不至的关注,仍然不能使女儿完全走出丧父的阴影。
女孩在学校逐渐变得沉默,做事总是独自一人。
这便给了“校园姐妹帮”可乘之机,在他们眼里,
女孩如同沉默的羔羊,只会沦为它们发泄暴力的工具。
随着网友将施暴者的身份人肉并发布在网上,施暴者家属也迎来了滔滔不绝的网络暴力。
据最新消息了解到,施暴者家属将赔偿追加至40万元,每名施暴者赔偿10万。
但受害人家属的态度并没有实质性的线索来指明。
根据可循的证据线索来看,此事在相关部门发布通告后便没有其他来自官方的消息。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因为被校园霸凌在网上被持续讨论。
加上有网友已经将当事人的相关信息通过人肉搜索并发布,这对本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极具打击性的。
目前事件应该已经结束了,大概率出于对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保护,官方并没有放出更多的消息进展。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施暴者对被害人的赔偿是少不了的。
根据我国最近通过并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来看,
《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从以上法律条例中不难看出,此案的施暴者不仅需要对被害人及家属进行赔偿道歉,就算拿钱砸出了谅解书也难逃刑事责任的处罚。
子不教,父之过
和以往校园暴力案有所不同的是,此次的恶性事件不仅被全程记录并在网络广泛流传,而且施暴者家属在案发自己的小孩被带走后才选择来到医院探望。
与其说是探望,倒不如说是与之协商。
其家属用意很明显: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以求得谅解书。
除了网友们对施暴者的唾弃和愤怒,我们更应注意的是,施暴者家属的态度。
此案中的施暴者作为加害方,其家属更应严厉教育子女,并及时向被害人真诚道歉。而不是在视频刚刚流传于网络时带领小孩当缩头乌龟,
小孩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后,才慌慌张张来到医院“探望”被害人。
面对此次校园暴力的恶劣程度,家长的态度才真正让人感到绝望。
作为与小孩朝夕相处的人,家长不可能不会从平时的细节中发现自家小孩的问题。
从此次施暴者的熟练程度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名被害人之前,一定还存在至少两个以上的其他被害人。
正是施暴者家属的漠然与失责,才导致其子女心理扭曲,并一步步扩大直至“东窗事发”。
试想一下,如果自己的子女在学校被告知其霸凌同学,相信大多数家长的做法都是狠狠的“教育”一顿小孩,向小孩严肃告知再犯的后果有多严重;并拎着小孩提礼登门向被害人道歉。
一昧的包庇与轻视,指望将拳头伸向同学的小孩自己开悟无异于痴人说梦。
此时处于关键期:如果家长继续放任不管,国家机关会代替其失职的父母强行矫正。
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便是被害人在长期的校园霸凌压迫下选择反抗,两败俱伤的案例更令人痛心
案例中的梁某因受到黄某校园霸凌的威胁与压迫,当黄某将魔爪再次伸向梁某时,黄某选择拿水果刀将其捅伤,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所以,广大家长朋友们在发现子女的行为举止异常后,应及时了解情况,不论是施暴者还是被害人,不论是强力手段矫正还是寻求警方或社会的帮助,都应把校园暴力及时扼杀在摇篮里。
回到本案,在当今校园暴力层出不穷的情况下,此案情形虽然非常严重,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但本质上它只是将以往只存在于书面形式对校园暴力的描写进行具象化,以视频的形式呈现出来,并不具备一定的特殊性和典型性。
所以在案发后的审理判决阶段会进行的比较快,且由于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此类案件对社会公众始终保持着高度隐私性,以到达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
不具备典型性不代表不具备社会性,近年来受到网络发展的影响,
对于校园暴力来说,不论是前期的传播性还是后续话题度都高居不下。
这对于当事人其实把双刃剑:
一来经过网络的广泛传播,案件受到舆情影响可以更加引起社会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从重从快处理;
二来不论是施暴者还是被害人,双方的隐私会严重泄漏,涉及“校园暴力”后,对于未来路很长的孩子们来说是极具毁灭性的。
所以,能在不引起任何一方注意的前提下,将校园暴力扼杀在摇篮中,
不让孩子的“名声”再次受到侵害的,才是一名合格的家长应该做到的事。
对于阻止校园暴力的出现,这四点因素非常重要
一、树立正确的三观,做到“不欺暗室”的同时,面对即将到来的侵害行为勇敢地自卫。
正确的三观伴随孩子一生,同时不应教孩子过分的谦让和礼貌。
一昧的礼貌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懦弱,带有锋芒的善良更适合在学校和社会中生存。
二、及时和孩子沟通,切不可带批评和怪罪的口气。
如果非要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那这条缝也是第一条中父母错误的人生观传授所导致的。
在得知孩子受到校园暴力后,应该及时安抚孩子,使其感受到自己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保护能力,及时通知学校并联系对方家长告知其后果的严重性。
三、教育孩子做一个外向乐观或者坚强又内敛的人。
在校园中常常孑然一身是施暴者的首要目标,而拥有一个自己的社交圈,通常会自动隔绝与施暴者的接触,乐观开朗,多交朋友的人往往不会遭受校园暴力。
而培养坚强内敛的孩子需要家长有一定的育儿教育经验,这样的孩子往往心思缜密,学习较好。属于课间遇到校园暴力及时使用武力保护自己,上课后还能一心一意听讲的学生。
四、如果通过自己发现或他人告知,自己的孩子是校园暴力的施暴者。
此时家长一定要狠下心来,认清情况,收起溺爱和包庇心理,对孩子严肃批评。必要时采取一切合法手段使小孩认识到错误,并及时登门道歉,写保证书。
如果情况不严重,可以通过和孩子谈心、对孩子多加关照等方式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爱意,放弃畸形的思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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