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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网上监督,不断提高矿山安全管理管理水平。近日相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电子封条”推广建设的通知》并持续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甘肃省要求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包括露天煤矿)、停工停产整改或整顿的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煤矿要根据矿井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露天边坡等灾害特点开展重点普查。要严格落实《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若干措施》要求,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正常生产矿井必须安设水害预警监测系统,实现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和水害风险在线监测,对矿井涌水量、钻孔水位、矿区降雨量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甘肃省明确煤矿要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主体责任,针对小煤矿集中的白银市、平凉市等矿区,各地方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煤矿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
在“互联网+监管”方面,甘肃省明确了“电子封条”的安装时间节点、安装位置等要求。通过非煤矿山“电子封条”系统,可以利用智能化视频识别等技术,实时监测分析矿井出入井人员、人数变化及非煤矿山企业生产作业状态等情况,及时发现矿山异常动态,自动生成、推送报警信息,实现全天候远程监测。
甘肃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有序稳步推进。截至目前,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已督促325处矿山企业完成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局督导检查矿山企业443处,查处整改各类隐患问题848条,责令停产整顿2处,全省非煤矿山“电子封条”系统已有8座矿山安装到位,实现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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