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焱强(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钟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数字乡村建设”领域,做了引导性的任务部署。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两大战略指引下,数字技术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已经成为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工具手段。
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融合速度呈现加快态势,我国正处于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不可忽视的是,数字乡村建设依旧面临较大挑战:
一是资金供需缺口压力大。面临投资动力不足、资金缺口巨大、资金来源单一的难题。数字基建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发挥出数字经济“低边际成本、高溢出效应”的优势,前期巨额的资金投入、漫长的回收周期以及尚不确定的投资回报率使得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较低,而纯粹依赖财政“输血式”帮扶,又难以满足数字乡村建设所需要的各项投入资金。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只占全国农林水事务财政支出的1.4%,共有535个县(市、区)基本没有相关财政投入,且仅有841个县(市、区)基本没有相关领域的社会资本投入。
二是乡村数字人才供给支撑薄弱。当前乡村数字人才供给存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失衡。一方面,乡村人口趋向老龄化与弱质化,难以匹配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所需要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外来专业数字人才又存在“引不来、留不住、难培养”的难题。目前,我国数字化人才整体缺口接近1100万,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比城市居民低37.5%。数字人才支撑薄弱易反向拉大城乡之间原有的“技术鸿沟”。
三是数字基建短板依然突出。新基建存量少、旧基建改造难的问题广泛存在。数字基建是数字乡村建设的载体根基,目前,面向农村与农民现实需要的数字技术创新依然滞后,数字乡村的具体应用场景依旧不明朗,而我国农村广袤且分散,不少村庄地理位置偏远且地形复杂,限制了数字基建在农村地区的延伸拓展。
锚定农业强国的建设目标,迫切需要数字乡村建设的提速升级,以数字红利的释放催生出乡村发展的巨大内生动力,为乡村发展“提质添智”。畅通“数字进村”,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要重点做好4项工作:
一是提高农民数字素养,壮大数字化人才队伍。通过对农民数字素养的大力培育,转变农民的传统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现有认知水准,使数字技术的溢出效应得到持续加强;可以将农村数字化人才按层次划分,培育农业技术型人才、农产品电商直播人才、数字乡村治理型人才等等,为乡村振兴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本;施行“引培并重”的政策,大力培育本地数字农业人才,并引入外来技术人员,壮大农村数字化人才队伍。
二是探索数字城乡新型融合,放大乡村范围经济。引导城市网络、信息、技术等数字资源向乡村流动,消除乡村信息孤岛,立足于城乡差别和村庄的现实结构特征,整合城乡间的优势数字资源,通过改造升级农村信息化服务系统,简化使用程序,降低操作成本,保证农民的适用性,满足农村居民不同层次数字需求,使得“能够用”“愿意用”;注重数字技术的范围经济效应,提升数字技术对乡村产业的渗透率。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极具乡土情怀的“新农人”,以直播带货、短视频等方式,缩短供需距离,减少中间环节,让农产品从“田间”直达市民的“餐桌”;通过培育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数字+民宿”“数字+农文旅”等模式,倍增数字经济的规模效应。
三是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强化村民主体地位。数字乡村建设涉及的利益主体多,业务范围广,是跨部门、跨层级的系统性工程,既要发挥政府和村级组织在数字基建、平台应用、资源整合方面的主导作用,又要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智慧农业创新发展、农产品数字化运营、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在政府、企业家、社会组织等一系列参与者的多元协同情景下,构建起数字乡村建设的新格局。村民是数字乡村建设红利的直接分享群体,需要激发村民参与数字平台建设、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等的积极性,让广大村民主动维护数字乡村建设秩序与发展效益,切实享受到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所带来的时代红利。
四是加强数字技术监管,避免城乡“数字鸿沟”。数字技术能够重构城乡间以及乡村内部间的关系功能,在提供获益机会的同时却无法保障使用者从中的收益是均等的。由于城乡间数字素养、数字参与、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的多元化差异,如果任由数字技术随意介入乡村并无序扩张,易造成数据垄断和不公平。制度设置需要服务技术创新,应尽快拟订和修整数字技术应用的规范,明晰数字乡村的具体应用场景,强化数字产业的监管,加强管控与防止数据垄断,防止因“流量沟”导致城乡“新分化”,避免城乡“数字鸿沟”。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