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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桃源和幸福人民法庭召开集体会议,专题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走访桃源人民法庭时的调研指示精神。会议由杨丽娜副院长主持,两个法庭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杨丽娜副院长传达了徐家新在桃源人民法庭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做好下一步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杨丽娜副院长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理念,尽快统一认识,按照要求,更新对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具体把握,找准人民法庭功能定位,全面履职尽责。
一要延伸人民法庭职能定位。 人民法庭在发挥好司法审判职能的同时,还要涵盖调解、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教育等多项功能,要有效利用人民法庭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对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巩固发展“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等经验机制,扎实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让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要发挥好诉源治理功能。要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筑源头防控体系。要与社区、一体化机制中的其他治理主体结合,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要注重充实调解力量。要广泛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庭调解,加强特邀调解、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等制度应用,联合司法行政部门选任调解业务精湛、品行公道正派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人民法庭,发挥他们熟悉乡邻、了解民意、善于沟通的优势,配合法庭开展调解、调查、送达等工作。
四要协调联动,合力化解纠纷。人民法庭要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治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和谐稳定构筑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五要发挥好审理功能,方便辖区居民诉讼。要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力度,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和便民利民的工作方法,采用“云上法庭”“微信法庭”等方式调解、审理案件,满足新时期群众诉讼需求,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速度”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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