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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政府推出的《在线新闻法》法案在先后获得众、参两院通过后,近日获皇室御准,从而成为正式法律。该部新法将要求数字平台,尤其是互联网巨头为使用新闻内容向加拿大新闻媒体付费。
预计该法将在半年内正式实施。在该法完成立法程序后,加拿大文化遗产部将在宪报上发布法规实施条例草案,详细说明该法的适用情形,并划定豁免标准,公众届时可进一步提出反馈意见。加拿大广播电视和通讯委员会(CRTC)将负责《在线新闻法》的监督实施,包括监督数字平台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议价谈判及相关仲裁程序等。
该法要求数字平台就其分享的新闻和信息与媒体进行公平商业交易,以提供“公平补偿”、尊重独立性,并促进新闻机构的多样性。该法案还允许媒体无论大小,均可进行集体谈判。如果数字平台与新闻媒体在一定时间内达成合乎标准的交易,就可避免进入仲裁程序。
今年4月27日,加政府推出的旨在对互联网流媒体进行管理的《在线流媒体法》完成立法。该法要求在线流媒体服务需确保加拿大的故事内容及音乐得到广泛传播。这意味着诸多在线流媒体服务商必须投资或付费支持加拿大故事及音乐节目的创作、制作和发行传播。
据加政府数据,2008年至2020年,该国广播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的总体收入减少近60亿加元。2010年至2016年,全国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新闻工作岗位流失。自2008年以来,全国逾470家新闻媒体机构关闭。此外,2020年,加拿大的在线广告收入为97亿加元,其中逾80%流入谷歌和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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