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相关资料图)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6866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6866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9年7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602.5元);
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公租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准备好申请材料: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以免耽误申请进程。
2、注意申请时间:申请公租房的时间通常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需要提前关注申请时间,避免错过申请机会。
3、了解申请地点:申请公租房需要到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请,需要了解当地的申请地点,并提前预约申请时间。
4、诚信申请:申请公租房需要诚信,提供虚假材料将会影响申请资格,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5、了解公租房规定:需要了解当地公租房的规定,包括申请条件、租赁期限、租赁补贴等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了解公租房的相关信息。
6、按时签约:在签订公租房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租赁期限、租金、物业费等相关条款,并按时签约。
以上是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需要认真了解申请流程和规定,以便顺利通过公租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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