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政府发布通报
5月26日16时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城县臧屯派出所民警
在对涉嫌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
进行取样鉴定时发生爆炸
经初步核查,现场涉及人员11人。目前,已搜救出9人,其中5人正在救治,4人已无生命体征;失联2人,正在全力搜救。
事发后,省、市、县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各项善后处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
稍有不慎
就会酿事故
危害性极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中
要注意哪些?
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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