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解除抵押的手续办理流程为:
1.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前提下,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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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二、房子抵押贷款后可以卖,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对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抵押的房屋做了一定的限制:
1.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出售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3.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外,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有抵押人继续清偿。
三、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抵押银行贷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房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抵押;
2.房龄(房屋竣工日起)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不在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内,有房产证和土地证;
4.借款人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有正当职业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7.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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