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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5日电(赵松岩)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涉重点企业的执行案件,以善意文明的柔性执行方式,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赢得了宝贵的喘息之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该案被执行人是一家多年来为辖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承担着为众多残障人士提供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曾达成过执行和解协议,但后因被执行人短期内资金周转严重困难,未能按时履行。申请执行人因此情绪激动,要求立即恢复强制执行。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多种渠道,法官全面了解了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困境成因以及其吸纳残障员工就业的特殊社会价值。法官认识到,若此时强制执行,无异于“竭泽而渔”,不仅可能导致该企业停工停产,众多残障员工面临失业风险,也可能使债权清偿陷入僵局。
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与积极履行的意愿,出示相关证据,争取理解与宽限;另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和解协议中确定的给付义务。
最终,申请执行人被法官的耐心与真诚所打动,同意给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宽限期。被执行人也抓住机会,迅速筹措资金,目前已全额履行完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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