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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民政部网站提出意见称,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对此,民政部相关部门表示,将予以关注。
具体来看,有网友质疑,身份证与户口簿本质上是一样的,都由公安机构颁发,具有同等效力。为什么提供了身份证还必须提供户口簿?
该网友称认为:很多年轻人自由自愿结婚,但往往因为父母粗暴干涉这桩婚姻而拿不出户口簿,从而导致结不了婚。这不仅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也破坏了多少桩美好的姻缘、引出了多少悲剧。这跟旧社会子女结婚需要‘父母之命’又有什么区别?因此,强烈要求这一条应修订为: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对此,7月6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称,该建议将予以关注。
中新经纬注意到,还有网友在民政部网站咨询称,因为家庭原因没有户口簿,现在要结婚要怎样才能顺利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明,到哪里办理?
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7月6日答复,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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