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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002063)08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依据国资及监管规定,国企上市公司需书面厘清同业竞争,杜绝同质化研发浪费。算电协同、碳数字化、虚拟电厂业务,公司与国网数科高度重合,长久仅口头区分,无盖章书面业务划分协议,重复研发造成国资损耗,外部市场化订单分配不明,压制公司发展。请问:该重大经营事项,中小股东是否无权过问?我们只能被动接受业务边界模糊、资源内耗的现状吗?迟迟不出具书面划分文件,是否构成信息披露不到位?恳请逐条正面回应。远光软件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有涉及重大经营事项,公司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信披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国网数科在业务定位、经营模式及市场方向上有明确区分,双方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保持业务独立,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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