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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疑似“中国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相关聊天记录在网络热传。中国电科称该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四川省总工会表示已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程序,积极跟进协调处置,认真核查相关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此事件成为网络热点,主要是一部分年轻人非常抵触“强迫加班、超时加班”的企业文化。由于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存在,在“加班文化”影响下,职工有可能长时间被在线安排工作,搞得人心疲惫,透支健康,影响正常的生活。与从较为穷困的时代成长起来的老一代工作者不同,年轻一代多是独生子女,成长环境优越,对过度加班的文化耐受度低,同时,相对独立的个性以及拥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令他们自然地排斥“加班文化”。
在粗放式发展阶段,从地方政府到企业以及个人,为追求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创造更多财富,逐步形成了一种“加班文化”。这也是后发展中国家追赶时期特有的阶段性现象,比如日本、韩国等都有此类经历。如果这个阶段不能升级到一个以知识和创新为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往往会面临非理性的内部竞争或“被自愿”竞争。这意味着同行之间,会竞相付出更多努力以争夺有限资源,从而导致个体“收益努力比”下降,企业和个人越来越依赖加班的现象。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需要以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而不能继续以增加工作时长的办法降低成本与填补效率的缺失。搞人海战术以及不断加班过度消耗员工的精力和时间,不利于企业员工更加创造性地展开工作,产生类似应试教育刷题的弊端,也会阻碍企业的转型升级,因为员工没有时间学习与创造,而且会抵触工作,从而会进一步降低效率。如果没有健康的工作伦理,很难有全社会的人力资本积累与工作效率的提升,导致系统陷入消耗精力的死循环。
当前,我们面临两个时代特征,一是年轻一代更具有维权意识与公平意识,整体上已经不接受乃至排斥不人性的、违法的加班文化与劳动环境;二是由于周期性结构性因素,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我国经济面临转型压力,企业存在减员减薪降成本的现象(加班也是降成本表现),大学生存在就业难问题。这两种现象同时构成了一种更强烈的内在冲突,我们必须在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我国正在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今年3月还专门成立了中央社会工作部,加强社会基层治理。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是加强和创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因此,企业要自觉终结不合法的“被自愿”加班问题,改变不合理的管理方式,而各级工会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要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及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让劳动法律法规“长出牙齿”,不能再让用人单位任意消耗员工身体和精力,进行无底线的加班,依法促进创造更好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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