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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食堂我来办,我的食堂我负责”
我市中小学校要打造“五好”食堂
本报讯 (记者 郑理致 通讯员 鲁丹琦 吕攀)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全面打造中小学校“五好”食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我市中小学校“五好”食堂作出“满意、放心、智慧、清廉、如家”等管理新要求。
《意见》有五大亮点:一是聚焦刀刃向内强改革,打造“满意食堂”。要全面推进食堂自营,明确学校书记和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强化“我的食堂我来办,我的食堂我负责”理念,由学校自我管理,自主经营,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全面推行师生同餐制,全面打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师生食堂,实行师生同质同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陪餐率100%,高中段学校有条件的参照执行。加快学校食堂硬件改造提升,食堂结构和布局应符合“明厨亮灶”有关要求,通过“视频厨房”等方式,实时向师生推送“亮晒菜品”。
二是聚焦膳食营养重均衡,打造“放心食堂”。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严格原材料供应、包装储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环节,切实保证学校食堂伙食的安全、卫生及质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学校食堂“微改变”常态化制度,全面实施以“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食堂“五常法”管理,做到地面整洁、干燥不湿滑,墙壁和天花板无霉变发黑。按照“科学、合理、营养、卫生、安全”原则,根据季节时令、伙食标准、年龄阶段、营养需求等开发制定营养菜谱。
三是聚焦智慧监管抓长效,打造“智慧食堂”。打造学校食堂管理数字化、多维化、可视化平台,实现数据全集成、可视化、一张图、智慧化管理,助力清廉学校食堂建设。
四是聚焦隐患问题严治理,打造“清廉食堂”。严格食材采购行为,实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六统一”,即统一以县域为单位全覆盖、统一食材配送、统一食材定价、统一财务核算、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配送监管,切实加强食材采购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食材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严格食材验收管理,把好食品原材料入口关,对有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食堂收支管理,食堂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专门银行账户。
五是聚焦师生诉求优服务,打造“如家食堂”。提供暖心贴心服务,以教师、学生和家长满意作为检验食堂运行管理的最重要标准。加强食堂文化建设,将食堂作为学校德育、劳动教育的重要阵地,师生齐动手,共同打造文明、温馨、节俭、光盘常态化的用餐氛围。鼓励学生珍惜食物、节约为荣,养成不偏食不挑食的良好习惯。建立家校共管模式,充分发挥学校“营养健康膳食委员会”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食堂全程管理的监督机制,有序组织家长代表参与食谱、卫生、验收、分餐、陪餐、消毒等涉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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