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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开发布2022年全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全区共有1479家企业参评。据了解,依据《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指标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产整治等各种违法情形13项。
参评企业中,宁夏东部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上实环境滨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川横城热力有限公司、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等1276家企业获评绿牌企业;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宁夏鑫昊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西格马农牧业有限公司、宁夏泰丰镁业有限公司等171家企业获评蓝牌企业;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瑞源有机肥有限公司、宁夏苏沪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华吉生物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获评黄牌企业;宁夏华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获评红牌企业。
评价采取年度记分制,设置绿、蓝、黄、红牌4个等级。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挂绿牌;当年累计记3分以下的企业挂蓝牌;当年累计记分3分以上、11分以下的企业挂黄牌;当年累计记12分以上的企业挂红牌。绿牌企业可以享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推荐纳入政府采购合作伙伴名单、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等9项激励性政策。蓝牌、黄牌、红牌企业都将接受惩戒性政策,其中红牌企业接受惩戒性政策为12项,包括暂停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资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及暂缓受理和审批该企业除污染治理设施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等。
“评价中,凡是出现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被停止建设的、责令停产整治的、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等5种情形的企业,都会被一票否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及失信联动惩戒机制,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广泛应用,促进企业主动提升环境信用等级。(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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