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资料图】
莆田、宁德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莆田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7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秀珠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郑叔海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陈国华的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吴秀珠的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6月27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陈肇坤为莆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7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彭赵龙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方慧敏、陈梦馨、林美霞、林雪野、黄世滔、彭筱桑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彭赵龙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寿统、陈金发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7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雪容、蔡舟川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郭国林、陈中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宁德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1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萍的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忠的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1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施少勇的宁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萍、刘建忠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陈萍、刘建忠因选派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萍辞去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刘建忠辞去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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