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按新准则的规定,工会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核算,按月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该科目。
2、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销售费用-工会经费 ……(等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本月应付工会经费=本月实际发放工资总额*2%(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生活补贴和其他工资等)。
3、 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货:银行存款 返还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如果企业有工会组织,此款项应返还到工会组织的银行账户上。
4、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因此企业应取得拨缴款收据(《工会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缴工会经费缴款书)》),按不超出计税工资的2%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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