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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8月3日讯(记者 刘晓婧)8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情况。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民〔2023〕4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出台后,如何进一步发挥防止返贫监测机制作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据省乡村振兴局行业社会组副组长王波介绍,山东设立5年过渡期,明确要求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推动实现领导体制、工作体系等平稳转型。通知出台后,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监测预警方面。持续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和帮扶机制,在落实好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压实市县乡村四级监测预警职责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要求,指导各地制定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进一步细化监测帮扶对象标准程序、帮扶要求等指标42项,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畅通农户申报渠道,进一步压实干部排查、部门预警等常态化监测职责,同时每年开展全省集中排查,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强化数据共享方面。联合省民政厅等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数据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作用,每月将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信息共享给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好各项针对性帮扶政策。
强化后续帮扶方面。将全面预防和后续帮扶有机结合起来,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缺什么补什么”,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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