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是一家从事废纸和废木纤维利用、热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和物流运输一体化业务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目前,公司正在冲刺沪市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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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报告期(2020年至2022年)内,金龙股份的营收分别为16.63亿元、30.03亿元和27.85亿元,2021年和2022年分别同比上涨80.58%和下降7.26%;净利润分别为1.91亿元、3.66亿元和2.79亿元,2021年和2022年分别同比上涨91.62%和下降23.77%;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62%、18.25%和11.25%,2021年和2022年分别同比上涨1.63个和下降7个百分点。公司收入、业绩和盈利能力大起大落,或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对主板拟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稳定”的要求不相符合。
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招股书未披露现任独立董事与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兼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多家关联方,而且还未披露金龙股份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此外,招股书披露发明专利的取得方式与实际情况不符,受让专利的成本费用又未计入无形资产。
未披露多家与独董有关的关联方,新设子公司或也遗漏了
招股书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中显示,吴建海为现任独立董事。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理工能科;证券代码:002322.SZ)2022年年报显示,该公司独立董事吴建海现任金龙股份独立董事。除了在理工能科和金龙股份任职之外,吴建海还兼任杭州晟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视科技)董事、杭州字符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符互动)董事。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上述晟视科技和字符互动都属于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但招股书却未披露任何关于这两家关联方的信息。
无独有偶,金龙股份未披露因兼职形成关联方的独董,不止吴建海一位。
招股书在“董事变动情况”中显示,2021年2月,金龙股份原独董章击舟离职。换句话说,章击舟为公司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的关联自然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正新材;证券代码:603186.SH)2020年年报(2021年3月16日披露)显示,章击舟时任金龙股份董事。此外,章击舟还兼任红原牦牛乳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凯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粒子加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和山环能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在水一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声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毛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可是,对于上述报告期内曾任独董兼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招股书同样只字未提。
此外,工商信息显示,龙游县金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科技)为金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于2023年6月9日。
但签署于2023年6月13日的招股书上会稿中,却对金源科技没有一字一句的说明。
发明专利的取得方式或不准确
招股书在“专利”中显示,截至2022年末,金龙股份拥有一项名为“一种废旧瓦楞箱纸板废纸制浆废渣的处理工艺”(CN202010368549.1)的发明专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
但公开信息显示,该项发明专利的初始申请人为东阳市聚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而并非金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励环保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励环保)。据该发明专利法律状态变更情况显示,2021年5月,金励环保受让该专利。
此外,招股书中披露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的另外5项发明专利:“一种高性能聚苯胺基复合导电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CN202010103944.7)、“一种瓦楞纸板箱二次回收再利用处理方法”(CN201911060841.0)、“一种纸基摩擦材料的制备方法”(CN201910156637.2)、“一种聚乳酸/聚苯胺/纳米微晶纤维素复合导电薄膜及其制备方法”(CN201810906510.3)和“利用阳离子纳米微晶纤维素增强半纤维素膜的方法”(CN201610897828.0),据公开信息显示,实质也为金龙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受让取得。
受让发明专利的成本费用或未计入无形资产
公开信息显示,金龙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受让上述6项发明专利的时间分别为2021年5月、2021年10月、2021年4月、2021年11月、2020年8月和2019年5月。
此外,截至2022年末,招股书披露取得方式为“继受取得”的发明专利有“高分子纸用增强剂、其制备方法及应用”(CN201510051110.5)和“一种含有苯硼酸官能团的高分子助留助滤剂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CN201410106883.4)这两项。公开信息显示,上述两项继受取得的发明专利受让时间都为2017年8月。
金龙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受让的所有上述8项发明专利,全部申请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截至2022年末上述发明专利都未逾期。换句话说,截至报告期各期末,金龙股份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理应包括支付受让专利费用形成的无形资产。
但招股书在“无形资产”中显示,截至2020年末至2022年末,金龙股份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中仅有土地使用权、排污权和软件使用权,却都不包括专利权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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