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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模式,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揭榜制方式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充分调动和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集中力量攻克制约四川省重点产业发展、关系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难题,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对“揭榜挂帅”项目的揭榜单位在资质、规模等方面不设门槛,揭榜科研人员在学历、职称等方面不作要求。且每年会定期向全省公开征集需求,结合四川省发展需要实际,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常态化滚动发布“揭榜挂帅”榜单。每年发布“揭榜挂帅”榜单不少于30个,每个项目管理处室每年都要通过揭榜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
这种创新的科研组织体制,其本质是一场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模式的改革——通过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揭榜制”方式开展有组织的科研,调动、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集中力量攻克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关系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针对技术攻关类项目,《实施方案》将重点解决制约产业(行业)、企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或共性重大技术需求。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最高可至1000万元。政府出题项目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企业出题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需求企业。项目协议资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对技术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
针对成果转化类项目,《实施方案》将重点推动更多省内外的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中央在川单位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落地,形成产品和加速产业化。并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项目协议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对技术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
《实施方案》还提出,在组织“揭榜挂帅”项目评审时,科技厅资管处将邀请有关投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列席。对“揭榜挂帅”项目成效好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可按规定给予金融支持。
《实施方案》首次细化了揭榜挂帅项目的实施流程。对需求征集、榜单筛选、榜单发布、揭榜方评审论证、项目立项、“军令状”签订、验收评价等共12个环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切实做到了有规范、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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