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影响信用。
2、《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资料图】
3、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
4、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
5、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6、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7、扩展资料: 《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征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录入个人信用信息,不得虚构或者篡改。
8、征信机构应当制定信息匹配规则,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
9、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应当对行政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10、征信机构可以从省政府指定的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获取个人信用信息。
11、第二十五条 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评估报告的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12、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行政管理过程中需要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无偿查询。
13、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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